第一条 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
第二条 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试剂、耗材以及生物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仪器设备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完好可用。
第三条 熟悉实验室的科研项目及其所用仪器设备,负责实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确保实验室内水、电、气、排气、消防、阅览室、电教设备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第五条 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仪器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
第六条 负责制订实验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计划和资金申请,协助有关人员做好采购工作。
第七条 负责新购、调拨实验器材的验收,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负责实验室档案资料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九条 做好《口腔生物力学》等学科的教学安排,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接受上级检查;完成学校下达的有关实验室建设、仪器统计等工作任务,总结汇报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实验室管理工作中的失职失误,管理员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