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是反映一个实验室科学技术研究水平、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客观标准之一,科研课题的获准和科技成果的获奖是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晶。为提高本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调动科技人员从事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促进实验室科研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的奖励
1.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奖励4000元;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级重大项目奖励3500元;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奖励2000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主任基金项目奖励1000元;
4.获省、部级科研基金项目(含部级及以上项目子项目主持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者)奖励1000元。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者奖励500元;
5.厅、市级科研基金项目奖励300元。
二、科研成果的奖励
1.国家级成果奖励4000元;
2.教育部自然科学奖、中华医学会科技奖、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和省级成果奖励1000元;
3.教育厅和贵州省医学会科技奖奖励500元
4.校级科技奖奖励300元。
三、专利类的奖励标准
专利类别 |
发明专利 |
实用新型专利 |
外观设计专利 |
奖励金额(元)/项 |
800 |
200 |
100 |
四、论文奖励
对本实验室科技人员发表在期刊杂志的论文进行奖励。
1.被科学引文索引(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收录的学术论文(含综述、述评),按照当年发表时的影响因子乘以200元奖励。
2.工程索引(The Engineering Index,EI)收录的论文(含综述、述评)每篇奖励150 元。
3.在其它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编写的最新版《中文期刊要目总览》为准)上发表的论文(含综述类)每篇奖励100 元。
五、专著类奖励
由国家著名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专著或教材,主编奖励500 元,副主编奖励 300 元。参编奖励200 元;其它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主编奖励 300 元,副主编奖励200 元,参编奖励 100 元。上述奖励要求著作作者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完成的。
六、奖金的分配
在上述奖励中,项目主持人领取奖励90%的份额,余下的部分作为实验室公共经费。
七、学术论文、著作登记办法
(一)凡我实验室科技人员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公开出版的专著均应进行登记。
(二)每年4月30日前做好前一年度统计工作。
八、附则
(一) 本办法所指口腔医学科研实验室包括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口腔疾病研究特色重点实验室和遵义市口腔疾病研究重点实验室。
(二) 奖励经费来源于重点实验室建设经费、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和科技创新团队经费。
(三) 由本室科技人员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奖励由作者领取;指导的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奖励由通讯作者领取。
(四)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原奖励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五)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遵义医学院口腔医学科研实验室。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口腔疾病研究特色重点实验室
2016.04.30